三總醫世代電子報第244期   2024 年 4 月號

分院報導

松山分院—淺談高壓氧治療

松山分院家庭醫學科

高壓氧治療是指間歇性、短時間、高劑量的氧氣呼吸療法,患者置身於壓力需高過1.4絕對大氣壓的高壓氧艙環境內,以間接(戴面罩或頭罩)或直接吸入100%純氧的治療,藉此提高血中含氧濃度,改善組織缺氧及促進傷口癒合,並增強白血球之殺菌能力,以達到治療目的。
高壓氧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幾點:
1. 減少氣泡體積、治療潛水減壓症。
2. 增加血液含氧量,解決組織缺氧。
3. 血管收縮,消除組織水腫。
4. 促進膠原增生與血管新生,加速傷口癒合。
5. 增強白血球殺菌能力,達到免疫調節。
6. 抑制細菌之感染,減少毒素的產生。
7. 治療一氧化碳、硫化氫及氰化物中毒。

依據「美國海底暨高壓氧醫學會」將以下疾病列為適應症,計有下列14種:1.減壓症,2.動脈氣體栓塞,3.一氧化碳或氰化物中毒,4.氣性壞疽,5.肢體壓碎傷、腔室症候群及其它急性外傷引起之缺血症,6.經長期治療無法癒合的傷口,7.大量失血引起的貧血,8.壞死性軟組織感染,9.頑固性骨髓炎,10.放射線治療後引起的組織傷害,如放射治療後的直腸炎、膀胱炎、骨壞死等,11.皮膚移植或皮瓣血液循環不良,12.燒燙傷,13.腦內膿瘍,14.突發性聽力障礙。

目前全民健保提供高壓氧治療項目:
1. 減壓病(潛水伕病)
2. 急性氣栓塞症
3. 一氧化碳中毒(氰化物及氣體中毒)
4. 氣壞疽病及厭氧性細菌感染
5. 壞死性軟組織感染及混合性細菌感染
6. 慢性復發性骨髓炎合併外科治療或抗生素治療無效患者*
7. 肢體壓傷伴有創傷性出血
8. 急性燒灼傷,二至三度燒傷,表面積介於15%-90%
9. 放射性骨壞死
10. 放射性膀胱炎,放射性腸炎合並大量出血,經屢次輸血及其他治療無效者

至於以下情況及其他疾病施行高壓氧治療時,則須自費
1. 突發性耳聾
2. 危象皮瓣移植
3. 傷口癒合不良(糖尿病、褥瘡、周邊循環)
4. 蜂窩性組織炎
5. 急性腦中風、外傷性腦損傷
6. 急性視網膜中心動、靜脈阻塞
7. 慢性中風、神經受傷的復健
8. 神經壓迫病變或斷裂(顏面神經麻痺、脊髓損傷)
9. 運動傷害及肌肉痠痛、纖維肌痛症
10. 植牙傷口癒合不良、牙周病
11. 貧血、腦膿瘍、放射菌感染症

高壓氧的治療原則上每天治療一次,壓力保持在1.5~2.5絕對大氣壓,每次療程約需1~2小時,實際治療的時間、壓力及次數由醫師依病情決定。在治療前務必同時評估預期的療效及風險,在專業的醫療團隊執行下,是安全有效的輔助治療,治療期間仍需適時的配合內科藥物治療或外科手術(例如清創術、植皮術等)及傷口照護,嚴謹的治療程序才能確保病人獲得良好的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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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9/01/07 點閱次數: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