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總醫世代電子報第244期   2024 年 4 月號

疾病保健室

淺談細胞治療(三)認識「細胞治療」


我國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07年9月正式開放細胞治療,以嘉惠病人並推動醫療生技發展,並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條文,開放六項細胞治療技術,包含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用於實體癌症第四期,以及癌症第一至第三期或血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自體周週邊血幹細胞移植用於血液惡性腫瘤、慢性缺血性腦中風、嚴重下肢缺血症;自體軟骨細胞移植用於膝關節軟骨缺損;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移植用於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 節軟骨缺損、慢性缺血性腦中風、脊髓損傷;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用於皮膚缺陷、皮下及軟組織 缺損、其他表面性微創技術的合併或輔助療法;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用於慢性或滿六週未癒合的 困難傷口、大面積燒傷或皮膚創傷受損等。這六大項目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目標:「治療疾病」與「修復組織」。其中週邊血幹細胞與免疫細胞這兩項,大多是運用於治療癌症;而其他四項的細胞類型則屬於再生醫學,以幫助組織再生或修復為目標。 

所謂的細胞療法,指的是使用人體細胞組織物,將自己的細胞也就是『自體(autologous)細胞』,或別人的細胞也稱為『異體(allogeneic)細胞』抽出治療需要的T細胞、幹細胞等,經過體外培養增殖或加工程序之後,再輸回人體內治療使用,以重建人體構造、機能或治療疾病之技術,以期達到治療或預防特定疾病之目的。
人類免疫系統中的T細胞與NK細胞,具有辨識並對抗病變細胞或癌細胞的作用,藉由這兩種免疫細胞提供的免疫監控機制,可以及早將發生癌病變的細胞清除。免疫細胞療法是藉由抽取病人的免疫細胞與腫瘤細胞,以先進的體外培養技術,活化或增殖這些免疫細胞,或訓練這些免疫細胞具有辨識腫瘤細胞的能力,再將這些免疫細胞回輸至患者體內,增強患者免疫細胞對抗癌細胞或受病毒感染的能力。

傳統化療或放療經常無法清除體內所有的癌細胞,殘留的癌細胞經過一段時間後,常會轉變為更強悍的抗藥性癌細胞,最後癌症就會復發或轉移。然而,經訓練的免疫細胞具有對癌細胞的永久記憶,能夠提供病人長期的免疫保護,大幅降低癌症的復發機率,是癌症的根本性治療。

【免疫細胞治療】是抽取病人自身的血液、癌細胞切片(部分療程需要)後,透過體外培養的方式,去培養免疫細胞,然後將大量的免疫細胞回輸到癌症病人體內,讓免疫細胞去攻擊癌細胞。
主要培養是以下三種免疫細胞後回輸體內:
1. NK細胞(自然殺手細胞):具有廣效抗癌作用,可消滅細菌及異常細胞(受細菌、病毒感染)。
2. DC細胞(樹狀細胞)進行這項細胞治療,通常都會需要切取到癌細胞的組織:具有主導身體免疫系統的功能,啟動免疫反應。
3. T細胞:在免疫反應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分為幾類:
(1) 毒殺型T細胞,可直接毒殺異常細胞。
(2) 輔助型T細胞,主要功能為活化其他免疫細胞。
(3) γδT細胞,主要分布在腸道,數量少但可辨識異常細胞,有獨立殲滅癌細胞的能力。
(4) 調節型T細胞,可調節身體免疫反應,維持免疫系統穩定性,防止異常或失控的免疫反應。

其實國外做細胞免疫治療已行之有年,在台灣法規的限制,導致免疫細胞治療一直沒有發展起來,病人若想治療也只能自行尋求海外管道自力救濟。衛福部現在開放免疫細胞治療,給晚期癌症病人多一種選擇和機會。免疫細胞治療合法化後,病人未來不用辛苦跑到海外施打,且在國內接受治療,較能掌控細胞品質,醫療端可清楚到底打進去的細胞有多純,資訊更加透明,對病人更有保障。

正如 Sharpless 博士在演說中引用的一句諺語:“我們喝著前人為我們挖掘的井水(吃水不忘挖井人),享受著前人為我們點燃篝火的溫暖”。我們正步入腫瘤研究和治療的黃金年代,近年來許多癌症研究和治療方面的進展著實讓人驚喜,細胞療法必將成為二十一世紀癌症治療的顯學。我們一直走在戰勝疾病的路上,也戰勝了無數的疾病,或許還會出現很多難以想像的疾病,但我們終將戰勝它們,癌症當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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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0/07/06 點閱次數: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