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總醫世代電子報第244期   2024 年 4 月號

醫療新知

認識肺癌

放射腫瘤部蘇瑜富醫師
放射腫瘤部 蘇瑜富醫師
惡性腫瘤自民國71年起,一直為臺灣十大死因之首,其中肺癌常為十大癌症死亡的前三名,且人數有持續增加的趨勢。
肺癌常見的症狀包含咳嗽、咳血、胸痛、呼吸喘,但其他胸腔疾病也可能有類似的症狀,也因為症狀容易被忽視,所以有超過五成的病人被診斷為肺癌時,已屬於晚期的情況。

肺癌的治療包含手術切除、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標靶治療。治療上的選擇上,醫師會依據病理上的型態以及臨床期別,安排最適當的治療。在利用放射線治療肺癌病人時,不同的疾病狀況會有不同的治療考量,基本上本文主要針對較常見的非小細胞肺癌作介紹:
1. 無淋巴轉移之早期(第一期及部分第二期)非小細胞肺癌
若診斷時為相對早期的狀況,病人若因年紀大或其它因素無法接受手術治療時,放射治療可做為替代選項,此時只需照射腫瘤本體,可採用一般常見的多分次放射治療(60-70葛雷,6-8周內完成)或立體定位消融放射治療(40-60葛雷,分3-5次完成);在最新的文獻報告中指出立體定位消融放射治療優於一般的多分次放射治療,且治療結果不遜於手術。

2. 已有局部淋巴結侵犯(第三期及未轉移之第四期)之非小細胞肺癌
當影像學檢查發現淋巴結侵犯,但尚未出現遠處轉移時,依腫瘤侵犯的狀況選擇治療,包括手術前同步放化療(45-50葛雷,5周內完成),或根治性同步放化療(同步進行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60-70葛雷,6-8周內完成)…等,此時放射治療需涵蓋原發腫瘤及被侵犯之淋巴結,因為照野範圍較大,因此多採用多分次放射治療。

3. 轉移之非小細胞肺癌
當癌症僅轉移至腦部或腎上腺時,針對轉移部位進行局部放射治療可增加病人存活率,針對腦部轉移的病人,可採用全腦照射、立體定位消融放射治療、或合併上述二種治療方式,當臨床發現已有多處遠端轉移且造成症狀時,放射治療可透過局部殺死癌細胞達到緩解症狀的目的。
另外近年來,隨著免疫治療的興起,約二成的肺癌病人可從中受惠,免疫治療的原理是阻斷腫瘤細胞透過配體與人體T淋巴球的接受器結合之路徑,使T淋巴球恢復活性而攻擊腫瘤細胞,這為晚期肺癌病人帶來一線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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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0/03/05 點閱次數:284